探索“公益诉讼检察+碳汇”办案新模式 用法治保障绿色发展
时间:2024-01-29
来源:本站
作者:第二检察部
编辑:谷力
录入:谷力
审核:李海江
1月26日,爱辉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区林草局召开“公益诉讼检察+碳汇”工作座谈会。
会上,区检察院通报了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黑龙江水域增殖放流、治理外来放牧破坏草原等专项行动,助力多元化生态修复取得的成效。区林草局副局长谭震详细介绍了爱辉区林业碳票管理执行工作,对碳汇计算、专业评估、认购流程等方面进行解读。与参会人员交流了如何在公益诉讼办案中探索运用碳汇方式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以及“碳汇代偿”案件适用范围、适用类型、适用条件、适用流程等问题。
会后双方签订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检察+碳汇”工作机制的意见》,为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对于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复、无法完全修复或已无修复必要的,可以准许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引导行为人自愿认购经核证的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碳汇替代生态修复是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一种全新尝试和探索,此次交流座谈,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联系,实现受损森林资源修复从传统“补植复绿”直接修复模式,向林业碳汇损失赔偿金全面修复模式的拓展。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与林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培训,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碳汇的认知度,逐步完善“公益诉讼检察+碳汇”新模式,为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