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2
来源:爱辉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办公室
编辑:李云霞
录入:办公室
审核:史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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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在黑河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区人大和区政府的领导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及市院的安排要求,密切结合爱辉检察工作实际,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秉承精细化管理的理念,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作为,服务经济发展取得实效
1、服务发展环境。年初以来爱辉区院实地踏查走访辖区内21家企业,通过开展座谈、向企业员工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面对面广泛征求服务非公经济的意见建议。开展“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企业评分制度》,向企业发放服务企业成效评价单21份。邀请了辖区内12家企业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企业代表座谈会,企业代表分别结合当前企业经营状况、面临主要问题畅所欲言,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企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爱辉区院制定了一系列如:深化拓展“四零”服务承诺创建实现窗口“最多跑一次”、设立营商环境绿色通道、开辟电话微信等查询平台、多部门协调掌握企业相关信息等方案,优化接待工作,简化了查询程序,起到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实效,受到了各企业的好评。
2、服务生态保护。深化破坏环境资源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加大破坏环境资源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监督纠正以罚代刑,形成对破坏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震慑。兴安杜鹃被黑河市民奉为“市花”。由于近年来网购兴安杜鹃干枝流行,为打击遏制盗采兴安杜鹃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兴安杜鹃的自然生长环境,我院联合市、区林业等相关部门,自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我院在微博发出“打击盗采兴安杜鹃、保护家乡绿水青山”倡议书,三天即获点击关注4000多次。由黑河市、区两级检察院牵头,公安、法院、国土、环保、林业等2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走上街头、深入村屯宣传“打击盗采兴安杜鹃保护家乡绿水青山”专项行动,共制作宣传横幅20条、宣传图版18块、发出宣传单20000余份,接受咨询500余人次。并向过往群众细心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大力营造专项整治行动声势。进入2018年以来,爱辉区盗采砂金违法犯罪活动已经彻底绝迹。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的同时加大此类案件的办理力度,截止目前侦监部门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案件4件9人;公诉部门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9件19人,其中起诉6件8人,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我院抓环境资源整治的经验做法在《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纪念“改革开放40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走进全国100个基层院”活动中给予了深度报道。
3、服务保障民生。严惩涉及民生领域、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等刑事犯罪。开展金融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守护金融市场的法治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注重宣传和公开发布防范金融风险典型案例,提高民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妥善处置各类重大涉稳金融纠纷案事件,深入研判金融领域不稳定因素,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金融领域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积极参加区政法委组织的案件协调会议,对公安机关近期查获的“假俄罗斯蜂蜜案”、“假茅台案”提出严把证据关、围绕立案标准开展调取证据、对涉案物品进行鉴定等指导性意见。年初以来办理的案件中诈骗案4件4人,新型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1件1人,已批捕网络赌博案件2件7人,监督食药监领域立案1件1人。时刻关注困难群体,确保让贫苦户早日脱贫。选派工作能力优、责任感强的干部,代表爱辉区检察院充实到二道泉村扶贫工作队中。两节期间送去慰问米、面、油与慰问金,让贫苦户感受党的温暖,联系爱辉镇协调扶贫办为贫困户落实小额贷款与光伏项目,真正让脱贫攻坚工作由“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努力实现农户的脱贫致富。
(二)打击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截止5月,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各类呈捕刑事案件48件7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0件5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0件143人,起诉69件(其中包括2017年截转的20件25人)103人。
2、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从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相继召开,爱辉区院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提出要求,专门召开会议对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出安排。公、检、法三机关联动,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法律法规等方式,参与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为全社会凝心聚力、同心打赢扫黑除恶战役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公诉在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相互之间协作配合,提高办案质效,做到审查与监督同步,坚持快捕快诉,准确把握案件定性,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为平安黑河贡献积极力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受理涉恶案件1件8人,全部批准逮捕,提前介入案件1件8人。
3、抓好维稳为“两会”护航。院党组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院纪检组和办公室组成联合督察组,在两会期间多次对控申部门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察。信访维稳工作截至目前,无论是省两会、全国两会,爱辉院能够按照上级院要求,领导带班、干警值班,配合进京维稳,且取得零登记的较好成绩。目前共受理来信来访12件,其中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控告案件2件、民事申诉案件2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举报案件2件、法律咨询5件。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分流、答复,1-4月份未发生重复、群体访、越级访,无新增涉检信访案件。
4、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多次赴幸福乡之路村与定点扶贫包扶的爱辉镇二道泉村,了解情况、指导换届工作。从村“两委”换届前开展矛盾问题初查政策宣传,并同步参与监督换届选举工作,到换届后的动态跟踪,正确引导基层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有效的保证了基层民主与社会稳定。
5、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发挥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检察室、爱辉区人民法院检察室、爱辉区工商联检察室作用,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积极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和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和综合救助。打造“爱辉未检”新形象,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通“普法微课堂”、“社区讲座”、“家长课堂”通过多角度多媒介宣传增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积极为群众进行法治服务,收到好评和点赞,取得较好的社会和法治效果。此项活动的工作做法,在省院“龙江未检”微信公众号上宣传推广。开展“未成年人摸拟法庭”主题实践活动,利用案例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提高他们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结合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创作“校园巡讲新课本”送到辖区内10所学校的7000余名中小学生们的课堂上,并就教师日常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等方面进行交流,共建检校沟通桥梁。此项活动的工作做法,已在《方圆》杂志与省院《检察情况反映》上推广。
(三)把握主责主业,法律监督效果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其中盗窃案4件4人,诈骗案8件10人,故意杀人案1件1人,故意伤害案5件5人,非法拘禁4件5人;毒品类犯罪案件依然显著3件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新型犯罪案件案1件1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3人,其中办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件2人,不应立案而立案案件1件1人,即李海涛涉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案。积极推进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依托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诉讼参与人、听取律师意见、听证审查等司法程序,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办理了1件1人不构成犯罪案件。积极开展立案监督工作,特别是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的两个专项案件监督,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重视对立案监督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审查工作。加强对侦查机关适用强制性侦查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另案处理、侦查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加强监督。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监督等方式,对案件中的违法情形进行监督纠正。
二是加强审判监督工作。突出打击重点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追漏罪4起(李江单位行贿案;汪兴德贩卖毒品案,张利寻衅滋事案,杨国英诈骗案)开展鉴定人员、侦查人员出庭1起(2018年1月12日开庭审何长胜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次,追漏犯3人(李春浩、张辉、盛鑫寻衅滋事案)。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公检法司密切协作,集中办理符合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对符合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及时、集中移送审查起诉;与司法局进行沟通,延伸对拟进行社区矫正的人员提前评估,在审查起诉环节即向司法局下发评函,建议法院启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案件。在简化办案环节,缩短办案时间的基础上,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应有的诉讼权利,使其获得“及时”的公平正义。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仅用三个工作日审结3件案件。
三是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检察工作。查阅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人员档案3卷,与司法行政人员谈话3次。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交付执行检察档案68件;建立监禁刑执行档案43件;建立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档案25件;监督检察社区服刑人员182人,监督入矫39人,监督解除矫正25人,监督调查评估24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立强制执行检察档案37人,已初审评估37件;办理4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其中,立案2件,公安机关全部采纳我院意见,变更了强制措施。同时积极调研,上报开展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调研报告1篇。
四是加强民行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公益诉讼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2018年3月5日在社区宣讲公益诉讼法律知识,并在正义网上进行宣传报导;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推进建立与国土、环保等行政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平台;为保护兴安杜鹃,保护我市生态资源环境不被破坏,在全市范围内筹备开展“打击盗采兴安杜鹃 保护家乡绿水青山”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扼制盗采兴安杜鹃的非法行为。检察长带队在与林业部门领导的陪同下,对2017年已经办结的爱辉区老母猪沟生态环境遭破坏公益诉讼案件植被恢复情况进行实地踏查。区林业部门投资20多万元,将18.12公顷土地被平整好,种下云杉15000株、樟子松30000株,体现了区林业局重视生态恢复,落实检察建议积极有实效。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再监督”,有效促进检察建议的“落地生根”,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种办案不“虎头蛇尾”、实事求是的法治精神,受到了区有关领导的好评。
五是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案管部门开展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梳理工作,充分发挥系统在规范司法中的刚性约束作用。向办案部门提出办案期限口头预警2件,送达50余次。按照上级院电子卷宗制作的要求,制作电子卷宗案件32件并及时上传个统一业务系统上。规范的律师接待工作,统一对外接待和联系律师,切实承担起律师、诉讼代理人与业务部门联系协调、情况告知、材料接收等职责,积极向律师宣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中相关案件的绑定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17件,接受咨询答复20余次,接待律师13人次,及时地满足律师诉求。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一是切实加强政治建检建设。院党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把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聚焦十九大与全国两会,打造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党建阵地,积极探索“党建+”模式,创新载体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丰富的党建活动。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持续执行民主集中制,抓好“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党组班子成员切实起到表率和先锋带头作用,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的重大责任。提请区人大任命察委员会委员1人、检察员1人。
二是切实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岗位练兵和实务技能实训,重点抓好执法办案一线干警的培训,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质。成立于2017年的“爱辉巾帼公诉团”是活跃在公诉战线上的一支尖兵,一年多来,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61件361人,均做有罪判决。2018年,荣获爱辉区“岗位建功”先进集体。目前全院干警参与各级培训13次57人。其中区级2次17人、市级2次2人、省级2次2人、国家级7次36人。全国检察机关队伍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录入工作已经开始,将进一步精准检察干警信息,有效简化繁杂报表工作。认真做好2018年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按照省院推进表,市院操作规程,在规定的时间节点,组织好笔试、面试、考核工作。4月初有3名干警拿到司法考试证书,陆续任命法律职务。
三是规范电子检务切实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爱辉区院不不断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进服务管理网络化,通过利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人事信息化工作质量和水平。按上级院要求完善电子捡务工程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办案办公规范化,我院采购视频监控产品LCD拼接屏。引入软件系统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重新盘点完成电子登记。使用办公用品领用系统,规范办公用品领用流程。注重信息宣传工作,年初以来发表“两微一端”微信65条(市转26条,省转6条);微博64条(市转23条,省转15条);今日头条64条(市转42条,省院转发5条);龙剑网被省院转发6条;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19篇。共发表简报44篇,被上级采纳的简报10篇,省级6篇(其中涉及扫黑除恶、环境资源整治、优化营商环境三个专项行动的信息4篇),市级4篇。
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全院干警签订廉政承诺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大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的力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及其他各项纪律。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划民主测评票176份,通过现场评议和民主测评促作风转变。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检查6次,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将以往常规式的内部推进检查,变为外部成效检验。廉政教育基地更换展板内容更新设备已经完毕,已经重新向全市开放。切实自觉接受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与各界代表21人座谈参观,启动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接待与不起诉听证会各一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仍然较为突出。我院地处“两国一城”的黑河市区内,面对7个公安机关的案件,案件数量大且疑难复杂案件居多,监察体制改革后,我院员额检察官为13人,面对每年近400件刑事案件,他们每天都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二是看守所拆建对办案的影响。全年近400起案件到嫩江、孙吴、五大连池提审、开庭,增加办案成本是一方面,同时也增大了办案安全隐患。三是队伍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思路、新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作为,服务经济发展取得实效
1、服务发展环境。年初以来爱辉区院实地踏查走访辖区内21家企业,通过开展座谈、向企业员工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面对面广泛征求服务非公经济的意见建议。开展“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企业评分制度》,向企业发放服务企业成效评价单21份。邀请了辖区内12家企业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企业代表座谈会,企业代表分别结合当前企业经营状况、面临主要问题畅所欲言,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企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爱辉区院制定了一系列如:深化拓展“四零”服务承诺创建实现窗口“最多跑一次”、设立营商环境绿色通道、开辟电话微信等查询平台、多部门协调掌握企业相关信息等方案,优化接待工作,简化了查询程序,起到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实效,受到了各企业的好评。
2、服务生态保护。深化破坏环境资源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加大破坏环境资源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监督纠正以罚代刑,形成对破坏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震慑。兴安杜鹃被黑河市民奉为“市花”。由于近年来网购兴安杜鹃干枝流行,为打击遏制盗采兴安杜鹃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兴安杜鹃的自然生长环境,我院联合市、区林业等相关部门,自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我院在微博发出“打击盗采兴安杜鹃、保护家乡绿水青山”倡议书,三天即获点击关注4000多次。由黑河市、区两级检察院牵头,公安、法院、国土、环保、林业等2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走上街头、深入村屯宣传“打击盗采兴安杜鹃保护家乡绿水青山”专项行动,共制作宣传横幅20条、宣传图版18块、发出宣传单20000余份,接受咨询500余人次。并向过往群众细心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大力营造专项整治行动声势。进入2018年以来,爱辉区盗采砂金违法犯罪活动已经彻底绝迹。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的同时加大此类案件的办理力度,截止目前侦监部门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案件4件9人;公诉部门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9件19人,其中起诉6件8人,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我院抓环境资源整治的经验做法在《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纪念“改革开放40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走进全国100个基层院”活动中给予了深度报道。
3、服务保障民生。严惩涉及民生领域、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等刑事犯罪。开展金融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守护金融市场的法治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注重宣传和公开发布防范金融风险典型案例,提高民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妥善处置各类重大涉稳金融纠纷案事件,深入研判金融领域不稳定因素,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金融领域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积极参加区政法委组织的案件协调会议,对公安机关近期查获的“假俄罗斯蜂蜜案”、“假茅台案”提出严把证据关、围绕立案标准开展调取证据、对涉案物品进行鉴定等指导性意见。年初以来办理的案件中诈骗案4件4人,新型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1件1人,已批捕网络赌博案件2件7人,监督食药监领域立案1件1人。时刻关注困难群体,确保让贫苦户早日脱贫。选派工作能力优、责任感强的干部,代表爱辉区检察院充实到二道泉村扶贫工作队中。两节期间送去慰问米、面、油与慰问金,让贫苦户感受党的温暖,联系爱辉镇协调扶贫办为贫困户落实小额贷款与光伏项目,真正让脱贫攻坚工作由“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努力实现农户的脱贫致富。
(二)打击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截止5月,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各类呈捕刑事案件48件7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0件5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0件143人,起诉69件(其中包括2017年截转的20件25人)103人。
2、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从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相继召开,爱辉区院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提出要求,专门召开会议对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出安排。公、检、法三机关联动,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法律法规等方式,参与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为全社会凝心聚力、同心打赢扫黑除恶战役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公诉在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相互之间协作配合,提高办案质效,做到审查与监督同步,坚持快捕快诉,准确把握案件定性,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为平安黑河贡献积极力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受理涉恶案件1件8人,全部批准逮捕,提前介入案件1件8人。
3、抓好维稳为“两会”护航。院党组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院纪检组和办公室组成联合督察组,在两会期间多次对控申部门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察。信访维稳工作截至目前,无论是省两会、全国两会,爱辉院能够按照上级院要求,领导带班、干警值班,配合进京维稳,且取得零登记的较好成绩。目前共受理来信来访12件,其中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控告案件2件、民事申诉案件2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举报案件2件、法律咨询5件。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分流、答复,1-4月份未发生重复、群体访、越级访,无新增涉检信访案件。
4、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多次赴幸福乡之路村与定点扶贫包扶的爱辉镇二道泉村,了解情况、指导换届工作。从村“两委”换届前开展矛盾问题初查政策宣传,并同步参与监督换届选举工作,到换届后的动态跟踪,正确引导基层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有效的保证了基层民主与社会稳定。
5、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发挥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检察室、爱辉区人民法院检察室、爱辉区工商联检察室作用,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积极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和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和综合救助。打造“爱辉未检”新形象,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通“普法微课堂”、“社区讲座”、“家长课堂”通过多角度多媒介宣传增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积极为群众进行法治服务,收到好评和点赞,取得较好的社会和法治效果。此项活动的工作做法,在省院“龙江未检”微信公众号上宣传推广。开展“未成年人摸拟法庭”主题实践活动,利用案例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提高他们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结合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创作“校园巡讲新课本”送到辖区内10所学校的7000余名中小学生们的课堂上,并就教师日常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等方面进行交流,共建检校沟通桥梁。此项活动的工作做法,已在《方圆》杂志与省院《检察情况反映》上推广。
(三)把握主责主业,法律监督效果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其中盗窃案4件4人,诈骗案8件10人,故意杀人案1件1人,故意伤害案5件5人,非法拘禁4件5人;毒品类犯罪案件依然显著3件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新型犯罪案件案1件1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3人,其中办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件2人,不应立案而立案案件1件1人,即李海涛涉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案。积极推进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依托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诉讼参与人、听取律师意见、听证审查等司法程序,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办理了1件1人不构成犯罪案件。积极开展立案监督工作,特别是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的两个专项案件监督,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重视对立案监督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审查工作。加强对侦查机关适用强制性侦查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另案处理、侦查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加强监督。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监督等方式,对案件中的违法情形进行监督纠正。
二是加强审判监督工作。突出打击重点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追漏罪4起(李江单位行贿案;汪兴德贩卖毒品案,张利寻衅滋事案,杨国英诈骗案)开展鉴定人员、侦查人员出庭1起(2018年1月12日开庭审何长胜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次,追漏犯3人(李春浩、张辉、盛鑫寻衅滋事案)。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公检法司密切协作,集中办理符合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对符合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及时、集中移送审查起诉;与司法局进行沟通,延伸对拟进行社区矫正的人员提前评估,在审查起诉环节即向司法局下发评函,建议法院启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案件。在简化办案环节,缩短办案时间的基础上,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应有的诉讼权利,使其获得“及时”的公平正义。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仅用三个工作日审结3件案件。
三是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检察工作。查阅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人员档案3卷,与司法行政人员谈话3次。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交付执行检察档案68件;建立监禁刑执行档案43件;建立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档案25件;监督检察社区服刑人员182人,监督入矫39人,监督解除矫正25人,监督调查评估24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立强制执行检察档案37人,已初审评估37件;办理4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其中,立案2件,公安机关全部采纳我院意见,变更了强制措施。同时积极调研,上报开展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调研报告1篇。
四是加强民行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公益诉讼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2018年3月5日在社区宣讲公益诉讼法律知识,并在正义网上进行宣传报导;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推进建立与国土、环保等行政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平台;为保护兴安杜鹃,保护我市生态资源环境不被破坏,在全市范围内筹备开展“打击盗采兴安杜鹃 保护家乡绿水青山”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扼制盗采兴安杜鹃的非法行为。检察长带队在与林业部门领导的陪同下,对2017年已经办结的爱辉区老母猪沟生态环境遭破坏公益诉讼案件植被恢复情况进行实地踏查。区林业部门投资20多万元,将18.12公顷土地被平整好,种下云杉15000株、樟子松30000株,体现了区林业局重视生态恢复,落实检察建议积极有实效。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再监督”,有效促进检察建议的“落地生根”,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种办案不“虎头蛇尾”、实事求是的法治精神,受到了区有关领导的好评。
五是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案管部门开展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梳理工作,充分发挥系统在规范司法中的刚性约束作用。向办案部门提出办案期限口头预警2件,送达50余次。按照上级院电子卷宗制作的要求,制作电子卷宗案件32件并及时上传个统一业务系统上。规范的律师接待工作,统一对外接待和联系律师,切实承担起律师、诉讼代理人与业务部门联系协调、情况告知、材料接收等职责,积极向律师宣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中相关案件的绑定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17件,接受咨询答复20余次,接待律师13人次,及时地满足律师诉求。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一是切实加强政治建检建设。院党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把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聚焦十九大与全国两会,打造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党建阵地,积极探索“党建+”模式,创新载体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丰富的党建活动。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持续执行民主集中制,抓好“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党组班子成员切实起到表率和先锋带头作用,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的重大责任。提请区人大任命察委员会委员1人、检察员1人。
二是切实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岗位练兵和实务技能实训,重点抓好执法办案一线干警的培训,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质。成立于2017年的“爱辉巾帼公诉团”是活跃在公诉战线上的一支尖兵,一年多来,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61件361人,均做有罪判决。2018年,荣获爱辉区“岗位建功”先进集体。目前全院干警参与各级培训13次57人。其中区级2次17人、市级2次2人、省级2次2人、国家级7次36人。全国检察机关队伍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录入工作已经开始,将进一步精准检察干警信息,有效简化繁杂报表工作。认真做好2018年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按照省院推进表,市院操作规程,在规定的时间节点,组织好笔试、面试、考核工作。4月初有3名干警拿到司法考试证书,陆续任命法律职务。
三是规范电子检务切实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爱辉区院不不断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进服务管理网络化,通过利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人事信息化工作质量和水平。按上级院要求完善电子捡务工程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办案办公规范化,我院采购视频监控产品LCD拼接屏。引入软件系统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重新盘点完成电子登记。使用办公用品领用系统,规范办公用品领用流程。注重信息宣传工作,年初以来发表“两微一端”微信65条(市转26条,省转6条);微博64条(市转23条,省转15条);今日头条64条(市转42条,省院转发5条);龙剑网被省院转发6条;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19篇。共发表简报44篇,被上级采纳的简报10篇,省级6篇(其中涉及扫黑除恶、环境资源整治、优化营商环境三个专项行动的信息4篇),市级4篇。
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全院干警签订廉政承诺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大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的力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及其他各项纪律。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划民主测评票176份,通过现场评议和民主测评促作风转变。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检查6次,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将以往常规式的内部推进检查,变为外部成效检验。廉政教育基地更换展板内容更新设备已经完毕,已经重新向全市开放。切实自觉接受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与各界代表21人座谈参观,启动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接待与不起诉听证会各一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仍然较为突出。我院地处“两国一城”的黑河市区内,面对7个公安机关的案件,案件数量大且疑难复杂案件居多,监察体制改革后,我院员额检察官为13人,面对每年近400件刑事案件,他们每天都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二是看守所拆建对办案的影响。全年近400起案件到嫩江、孙吴、五大连池提审、开庭,增加办案成本是一方面,同时也增大了办案安全隐患。三是队伍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思路、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