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助力公益诉讼 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4-27
来源: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韩梅
录入:张松岩
审核: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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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高检院、省、市院检察一体化工作要求,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试验田”,让公益诉讼从办案线索源头着手,刑事诉讼与公益诉讼同步开展,既解决了公益诉讼与刑事检察的衔接难题,又增强了办案检察官对整个案件的全面了解度,更加大了对刑事案件中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切实实现了办案监督一体化。
零衔接,打破专业壁垒
结合基层院检察工作实际,专门从刑检部门抽调业务能手,在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同时,还负责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等涉及公益诉讼的刑事案件,从线索源头抓起,从案件质效上下功夫,打破专业壁垒,实现了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零衔接。通过办理刑事案件挖掘公益诉讼线索,通过认罪认罚制度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树立了司法权威,维护了公共权益。
开渠道,拓宽案件线索
自从“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推行以来,该院公益诉讼线索从少到多、从窄到宽、从浅到深,线索渠道得到不断拓宽,公益诉讼监督触角得到有效延伸,开拓了爱辉检察公益诉讼的新局面。如,黑土地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等多个领域均有突破性进展。
重成效,抓实检察办案
该院坚持“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起抓一样硬,即办好检察刑事案件,更注重“办理一案、恢复一片、治理一方”公益诉讼社会效果的实现。自2020年以来,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共立案18件,起诉10件,起诉至法院后,刑事量刑与公益诉讼均得到支持。如,在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并不满足于“案结事了”,在“案结”后,继续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执行生态赔偿金20余万元,完成受损土地植被恢复224.7亩,种植云杉、落叶松4万余株,保护了爱辉黑土地的绿色生态环境,得到辖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下一步,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努力实现从“规模个案型”向“专项类案型”转变,从“表层问题处理型”向“深层次行业治理型”转变,坚持“小切口,大作为”,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全面提升工作作风,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加快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加大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力度,为爱辉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提供坚强的法治护航。
零衔接,打破专业壁垒
结合基层院检察工作实际,专门从刑检部门抽调业务能手,在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同时,还负责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等涉及公益诉讼的刑事案件,从线索源头抓起,从案件质效上下功夫,打破专业壁垒,实现了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零衔接。通过办理刑事案件挖掘公益诉讼线索,通过认罪认罚制度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树立了司法权威,维护了公共权益。
开渠道,拓宽案件线索
自从“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推行以来,该院公益诉讼线索从少到多、从窄到宽、从浅到深,线索渠道得到不断拓宽,公益诉讼监督触角得到有效延伸,开拓了爱辉检察公益诉讼的新局面。如,黑土地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等多个领域均有突破性进展。
重成效,抓实检察办案
该院坚持“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起抓一样硬,即办好检察刑事案件,更注重“办理一案、恢复一片、治理一方”公益诉讼社会效果的实现。自2020年以来,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共立案18件,起诉10件,起诉至法院后,刑事量刑与公益诉讼均得到支持。如,在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并不满足于“案结事了”,在“案结”后,继续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执行生态赔偿金20余万元,完成受损土地植被恢复224.7亩,种植云杉、落叶松4万余株,保护了爱辉黑土地的绿色生态环境,得到辖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下一步,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努力实现从“规模个案型”向“专项类案型”转变,从“表层问题处理型”向“深层次行业治理型”转变,坚持“小切口,大作为”,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全面提升工作作风,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加快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加大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力度,为爱辉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提供坚强的法治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