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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业务数据

时间:2022-01-27

来源:爱辉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卉艳

编辑:徐婷钰

录入:徐婷钰

审核: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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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院业务数据公开工作要求,加大“检察业务数据”公布的力度,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利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数据查询统计功能,将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业务数据公开如下:
    1.审查逮捕数据:受理审查逮捕件数57件,受理审查逮捕人数98人;批准和决定逮捕件数46件,批准和决定逮捕人数79人;不批准和决定逮捕11件19人。
    2.审查起诉数据:受理审查起诉件数165件,受理审查起诉人数262人;审结时起诉件数137件,审结时审查起诉人数212人;审结时不起诉人数16件,审结时不起诉27人。
    3.刑事诉讼监督数据:侦查监督,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监督书面提出纠正8件;审判监督,针对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书面提出纠正意见2件次。
    4.公益诉讼数据:公益诉讼受理线索件数45件;公益诉讼立案件数4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
    5.民事检察数据:受理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8件;受理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16件;受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11件,受理支持起诉民事案件14件。
    6.行政检察数据:受理对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3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4件。
    7.未成年人检察数据: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人,审结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
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情况。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人,起诉10人。
    8.控告申诉检察数据: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
    9.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数据: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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